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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这…她该不会上了一个很不得了的人吧?

 一如周邑初所宣告的,他不轻易动心,然而一旦动心,那就是惊天动地的事,要承受的人,最好先有心理准备。

 起初,陶蔓侬并不明白他的意思,可是慢慢的,她开始有了体会。

 “邑…邑初…”

 “再一下。”周邑初神情认真的讨价还价,一手揽着她纤弱的背脊,另一手扶着她的脸,专注而执着的吻她。

 她头晕目眩,呼息间尽是属于他的气息。

 “等…等一下…”天啊!她还在工作。“我还要上班…”

 “嗯,我知道。”他放开她,像是吃喝足了,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红润的瓣。“好了,我回事务所了。”他拍了拍她的脸颊,扬一笑“出去前,记得洗把脸。”

 真是的!陶蔓侬瞪着他,却不是真的生气。这个星期以来,这样的情景虽然不是天天发生,但偶一为之,说实在的,她也习惯了。

 他真的很爱接吻!

 和过去规律的在下午三点来报到不同,自从那天晚上之后,周邑初几乎每天早上在进事务所之前都会来到“等待”

 他还是个客人,每天早上过来买一杯咖啡,和她打个招呼便离去。可是偶尔他会像今天这样,和老板借五分钟。

 对于这件事,她很不好意思,加上又在工作中,偏偏老板不以为意,毕竟她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工读生,悉心、认真且任劳任怨,不过短短五分钟和出借一下休息室,便可以得到员工的感激,老板觉得很划算。

 瞅着他开门走出去的背影,陶蔓侬回过神来,连忙出声“工作加油喔!”

 周邑初转头,看着她半晌,自信的笑说:“嗯,不会有问题的。”

 不可否认的,他喜欢吻她的感觉,而两人见面的时间有限,这阵子他开始忙别的案子,连下午三点的空档也没了,只好偶尔用这样的方式达到止渴的效果。

 陶蔓侬沉醉在他的笑容中。她真的很喜欢他自信的样子,事实上,她也相信她的恋人办得到。

 这时,老板敲了下门,走了进来。

 “周先生回去了?”看见她脸通红,他不微微愣住“你们刚刚做了什么?”

 “只有接吻而已啦!”怕老板误会,陶蔓侬急忙澄清,随即害羞的垂下头。

 “看来周先生很爱妳喔!”老板笑说。

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,其实不太有自信,毕竟除了偶尔接吻外,她与他并没有太多的集。

 而且…

 “我觉得好没信心。”

 “咦?”老板一愣。

 陶蔓侬叹了口气,抹了抹脸“说真的,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…”

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,单恋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些,只是一头热的喜欢对方,一旦在一起了,她却反而开始烦恼一堆有的没的,只要想到他的身分、社会地位,再想到自己,她便有叹息的冲动。

 甚至,她已经二十四岁了。

 若还只是二十多岁的学生,或许还有选择的机会,可是她的时间表一天比一天还要紧迫。她有目标,也有理想,然而相较于他,却又是那么的微不足道。

 所以她才没有再贸然打电话到他的事务所,也不敢没事打电话扰他,唯独电子信箱,是她唯一允许自己与他交流的管道。

 老板拍了拍她的头“妳想太多了。周先生不是亲口选择妳的吗?而且每天早上不论晴雨都特地过来这里见妳,如果不是真的喜欢,肯定办不到的。”老板出温暖的笑容“妳很可爱,要有自信,如果不知道怎么办的话,可以试着适度的向他撒娇。”

 撒娇?

 陶蔓侬的脑海一整天都不断的浮现这两个字。

 撒娇?要怎样撒娇?

 于是晚上她躺在上,边翻阅下班后在书店购买的女杂志,边喃喃念道:“不妨试着大胆惑妳的他,像是拉住他的手,以轻柔的口气要求,『想去你家。』到了对方的家,坐在地上,抬头望着对方,无辜的问:『哪,想不想抱我?』…”

 她尖叫一声,迅速丢下杂志,里头写的东西太高段,让她红了脸,可是一想到自己好歹已经二十四岁,对于男女之事却还是处于?*慕锥危偌由纤隙ū茸约憾嗔诵矶嗬贰幌胝庋斡啥苑街鞯家磺薪梗云沉伺栽又疽谎郏募衿鹄矗邢秆浚踔磷霰始牵褪遣幌肴盟醯煤退谝黄鸷芪奕ぁ?br />


 第二天一早,陶蔓侬走进“等待”,老板一看见她的脸色便大吃一惊。

 “侬侬?妳怎么了?没睡好吗?”

 “嗯,看了一整晚的杂志…”她边说边打呵欠,明知自己的体质不适合熬夜,可是为了眼前的幸福,她还是仔细阅读杂志,甚至上网向人讨教,决心在这一次的实战中,付诸实现。

 是的,她已不是昔日的那个她了。

 等她忙完了早上必做的开店工作后,陆陆续续有客人上门光临。

 早上八点半,周邑初准时来报到。

 老板推了推她“周先生来了。”

 陶蔓侬咽了咽口水,暗暗握了下拳头,抱持着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的坚强意念,然而随着他走近吧台,她的四肢颤抖得更加厉害,令她忽略了他今天的神色似乎不若以往,有些古怪。

 两人在老板首肯之后进入休息室,这不到五分钟的偶尔交流,是他们唯一像在交往的地方。

 一进入窄小的休息室,陶蔓侬的心跳速度渐趋猛烈。振作点啊!

 “呀!”

 转眼间,她已经被他自背后紧紧的拥抱住。

 她吓到了,四肢瞬间僵住。

 周邑初感受到了,呼口气“没事,让我抱一下。”

 他的语气隐含着难以掩饰的浓浓疲惫,陶蔓侬一愣,有些困惑的望向他。

 只见他的脑袋沉沉的搁在她的肩上,而体温似乎高得烫人。

 “你生病了?”

 她伸手探触摸他的额头,比寻常温度要高一些。

 “嗯。”周邑初应了一声“我现在要回家了。”

 现在…这个时间?

 陶蔓侬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的衣服和昨天完全一样,该不会…他一整晚都在事务所,没有回家?

 这个发现让她错愕不已,终于明白他忙碌的程度远远超过她的想象,她为此感到自责,一想到他即便在不舒服的情况下,也准时来到“等待”与自己见面,她又怎么可以任的埋怨两人相处的时间太少?

 于是,她下定决心“你家里有人可以照顾你吗?”

 周邑初抬起眉头“怎么?妳要来照顾我吗?”

 答非所问!陶蔓侬抿了抿嘴。如果可以,她当然想,只是为了他扔下工作实在不是她可以办到的事。

 周邑初似乎也很明白这一点。“不用了,小靶冒而已,回去吃药、睡一觉便没事了。虽然我想亲妳,不过怕传染,今天还是算了吧!”

 说完,他放开她。

 直到这一刻,她才看清楚他的模样。他一身西装早已不平整,脸色憔悴,黑眼圈不输自己,下巴更已生出点点青髭。

 他这副落拓的样貌和平精明干练的形象截然不同,不可否认的,这样的周邑初不但使她心折,甚至让她心怜。

 终究,她还是不舍。

 “邑初,你在这里等我一下。”

 陶蔓侬走出休息室,一脸愧疚的来到老板的面前。

 “邑初身体不舒服,如果可以的话,我想请假去照顾他。对不起,造成困扰,今天的薪水不用算,没关系。”

 “妳想太多了。”老板笑了笑“不用顾虑太多,快下班吧,时薪还是会照算给妳,我可不是那么不通情理的老板。”

 陶蔓侬好感激,忍不住抱住老板“老板,你真好。”

 好一个飞来福,只可惜年轻老板消受不起,只因为他感受到杀人般的视线朝自己直过来。

 “既然这样,我带她走了。”周邑初不知何时走出休息室,目睹这一幕,脸色更加不好看,二话不说,拉着她就要离开。

 陶蔓侬连忙拿了些东西,坐进他的车里。

 一路上,周邑初的神色都不大好看,她暗自猜测是因为生病的关系,所以不敢多话。

 忽然,他在一个十字路口紧急煞车,沉默一会儿“下一次别再那样抱住别的男人。”他看了刺眼。

 “呃?”不会吧?“你…你在意?”

 “啊。”周邑初应了一声。

 这时,红灯转绿灯。

 他踩下油门“我很在意,非常在意。”

 他本来就不是心宽大的人,而且有了前一次的失败经验,这一回他并不打算重蹈覆辙,让自己的对象再度被别的男人抢走。

 想不到他竟然会这样直接的承认对她的在乎,陶蔓侬的脸庞微微发热,有些受不住。

 “怎么办?我现在…真的好高兴…”

 呜…这样幸福,会不会遭天谴?

 周邑初瞥了她率真的反应一眼,好气又好笑,本来郁积在口的不瞬间消失无踪。

 他为这个神奇的结果而叹息,在遇到下一个红灯时停车,俯下身,贴在她的耳畔,低声呢喃“若不是生病,现在我一定会吻妳。”

 研究了一整晚向恋人撒娇的方法,陶蔓侬却是不费吹灰之力,便进入他的屋子。

 周邑初的房子很大,三房两厅,屋内的摆置和格局特地请人打造,散发出练的气息。

 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,睁大了眼,四处张望。

 “妳可以自由参观。”周邑初笑说。

 真的吗?呃…不行,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。

 “你生病了,先去换衣服,我帮你些吃的东西。”她将他往前推,不忘殷殷嘱咐“要记得好好的洗个热水澡喔,这样等一下睡觉也比较舒服。”

 “是,我的妈。”

 周邑初好气又好笑,瞅着她匆忙跳开的背影,不敛眸,吐一口气。老实说,这还是他第一次把交往中的女人带回家。

 本来以为他会因而感觉不对劲,可是比想象中要来得好。

 他解开领带,先进浴室洗澡。

 半晌,当他走出浴室时,感觉混沌的脑子终于清明了些,同时嗅闻到米饭的香味。

 他依循着香气来到厨房。他从来不开伙,冰箱里应该只有少许食材,她却利用它们,巧手做出料理。

 周邑初悄声上前,看见她正一脸认真的搅拌锅内的粥,一股人的香气伴随她的动作扑鼻而来,他这才发现空腹一晚上,真的饿了。

 陶蔓侬一转身,看见他倚着墙壁,瞅着自己,觉得很不好意思,扯了扯头发,又抹了抹脸。真糟,自己这副样子居然被他看到。

 “呃…你好了?啊,你先去上躺着,粥快煮好了,等吃之后,还要记得吃药。”

 她小小的身躯推着他的背,把他自厨房推到房间。

 周邑初哈哈大笑,不讨厌这样的气氛,一种温暖的氛围兜围住他,在这间向来冰冷到教人感受不到温度的屋子里,莫名的,他有一种晕眩的感觉。

 不一会儿,她端着粥进来。

 他刚洗过澡,身上只套着浴袍,害她不晓得要看哪儿才好,只得四处瞄,看到桌上的电话被人拔断线路,面不解。

 “这个电话…”

 “喔,我怕吵。”周邑初随口回答,眼眸却在瞬间黯淡。

 事实上,他是为了躲避那个在法律上应该叫做母亲的人的纠

 陶蔓侬也没想太多,和他独处,又是在边,再加上昨天看了一堆有的没的,心情好紧张,只好找事情做。

 “啊,我帮你把外套挂起来…”

 她捡起他随手扔在地上的西装外套,突然,有东西自外套口袋掉落,她低头一看,是皮夹。

 她弯捡起皮夹,不经意瞄到里头有张照片,那是一个年轻女人,有着圆润秀美的脸蛋,以及一头漂亮的褐发。

 她觉得眼,定睛一瞧,才发现好像是那天和周邑初一起来到“等待”的女子。

 陶蔓侬的口倏地紧绷。

 好半晌没听见她的动静,周邑初看向她,同时也发现她看到了那张照片。

 “我前女友,忘了拿出来。”他毫不避讳的说,因为只是习惯放着,忘了取出来,所以不在意。

 眼看他的态度自然,不等她质问就利落的回答,她只得先把外套挂起来。

 “她…就是那天我在『等待』撞到的小姐吧?她真的很漂亮…她是做什么的?”她言不及义,事实上,真正想问的并不是这个,而是…你是不是还忘不了她?

 她感觉喉头苦涩,嗅闻到一股好酸的气息,来自紧绷的口。

 周邑初不知道是没发觉到,还是根本不以为意,只收下皮夹,将它搁在头,淡淡的说:“她跟我一样,是律师。”

 啊!陶蔓侬感觉腔传来一阵痛楚,有如针刺。

 “对了,你快吃药,吃了药就可以睡了,不用顾虑我。”她急忙转移话题,收拾空碗,转身就要离开。

 “侬侬。”周邑初叫住她,

 她全身一颤,还来不及出声,便听到他说下去。

 “我们已经分手了。”

 “嗯,我知道。”她转身面对他,挤出笑容“好了,我得去洗碗了。”

 说完,她大步跑开。

 其实她也知道这是个多么蹩脚的借口,可是没法子,她怕自己失控。

 走进厨房,扭开水龙头,陶蔓侬一边洗碗,一边强忍住落泪的冲动。

 她相信他说的话,他和那个女人已经分手,可是即使如此,他还是把对方的照片放在皮夹内,那个三不五时便可以看到的位置,又是为什么?

 这个问题的答案太明显了,她摇了摇头,藉以阻断自己的胡思想,可惜成效不彰,尤其听到那个女人也是律师,想到他们在社会地位上竟也是那般契合…

 糟了,她好像快忍不住了。

 陶蔓侬连忙以手背抹拭眼角,利用水声掩饰呜咽声。

 当她结束工作,回到卧室时,周邑初已经睡着了。

 瞅着他沉睡的侧脸,她的口仍隐隐作痛。

 虽然她一直希望有自信,却是说得简单,做起来难,至少现在她还办不到。

 呼了口气,她心想,留下来似乎也没事做,不如回去吧!

 “妳要去哪里?”

 就在转身之际,她听到他的声音,不大吃一惊,连做几个深呼吸,平复一下心绪,才笑着转过来面对他。

 “我想你已经睡了,留下来也不知道要干嘛,还是先回去帮老板的忙…”

 周邑初眉头紧蹙,起身下,走上前抱住她“别走,妳答应要留下来照顾我。”

 贴着他震动的膛,她的心脏怦怦跳,红了脸,也热了眼眶。被他这样直接而热切的索求,她竟然一点也不反感,甚至还觉得好幸福。

 “你好狡猾…”她小声喃喃。

 他似乎没听到。

 从一开始,对这个男人,她便注定了无法拒绝。

 结果,她还是留了下来。

 周邑初像是安心了,在上躺下,闭上眼睛,沉沉睡去。

 陶蔓侬不知道要做什么,只好拿出昨晚研究了一番的女杂志翻阅。上头写了一堆密密麻麻的教战守则,还有读者投书,有人写道:◆本来和男友没什么默契,但有了关系之后,我们慢慢变得亲密,现在他只要眨个眼,我就知道他要什么。◆

 类似的投书不只一篇,当然也有发生关系后反而变得冷淡的例子,那么,她的恋人又属于哪一种?如果真的做了,她心中的不安就可以散去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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