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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  
 家将已经饮好了马,洗了脸,看来也准备好了。虽然觉得有些抱歉,可是还是不得不马上走。家将看蔡琰抱琴辛苦,忙把琴拿过去,绑了马鞍之下。这样既不会影响骑上的人,也不会影响马的奔跑。

 出城时,两人分别走了,总不能一身短打扮的小厮坐马上,由身着光鲜的家将牵着吧?再说,刚进进,马上就出城,万一来个机灵点的守门的,谁知道会出什么事。所以即使已经换装的蔡琰,还是小心翼翼的提了一篮糕点出去,就算有人叫住也能说得过去,等出了城,这糕点还能当干粮。

 其实蔡琰不知道的是她们想得太多,此时陈留虽然归衮州牧,但吕布他们并不在陈留,而在不远的XX地,曹带人自然是直扑吕布了。占个空城有个用,所以他们进出城是很方便的。

 出了城,下一步就是怎么去泰山,蔡琰自家知道自家事,对战事的理解是一片空白,所以走陆路的话,说不准就能碰上,考虑再三,决定先朝洛走,由洛乘船下山东。运气好的话,说不能还能走在羊家人的前面。

 把打算跟家将一说,家将细想想,洛不在曹的行军路线之上,虽然绕道,但确实安全得多,也就同意,两人一起上马直奔洛

 陈留离洛非常近,不用半。天就到了,只是问题是,近虽近,麻烦却来了。洛在七年前被董卓的一把大火烧掉,此时虽然渐有人气,房屋略有恢复,可是却难再恢复当年之胜景。可洛是哪?古都之所在,正是因为这样,这里还是交通要,南北通达。有了这么一个条件,走进洛,还没到渡口,蔡琰就知道他们选择从洛上船是错的决定。

 是啊,如果他们能想到大战一触。即发,那么谁又想不到?想那曹一路打向山东,一路前行,无一生还。这里说的无人生还,自然不包括士绅,贵族,所以此时,听说陈留反了,平民们自然要奔向逃命,此处已经人为患了,挤都挤不进去。

 蔡琰就没见过这么多人,考虑。了一下,看着家将,向东走,曹他们正在往这儿赶;向西往上游走?就是离山东越来越远,谁知道会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什么事?

 “小姐,向上游走吧!兴许情况好点。”家将也在皱眉,来。往的不是官船就是小舢板,就算有大点的也都是货船,让身娇贵的小姐怎么受得了这个罪,到上游,找个小渡头,多花点银子,还怕找不到船。

 蔡琰想想,自己也没有什么经验,自然要听家将的。家将本想再买一辆小车,用马拖车走,小姐也能舒服点。蔡琰却摇头,家里的马车都是特制的,买外头的小车一时拖了路上的时间,二,比骑马也舒服不到哪去,还不如买马。

 家将苦笑起来,蔡琰才知失言,马战略物质,自己。家里是贵族才能养马,平民之所哪来的马卖?于是两人只能再同乘一骑,向上游跑去。

 一路走来,蔡琰。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人间练狱,土地荒芜,民四起,遍地白骨,她这才知道原来这就是世,曾经埋怨蔡邕没能真的保护自己,现在看来,自己是被保护得太好了。

 正在她想得出神时,家将突然一夹马肚子,紧张的叫道“小姐,抱紧小人。”

 蔡琰下意识的抱紧他,马加快的速度,她才发现周围来的是一双双充仇恨与望的眼睛。这种眼神她见过,在上一世的小时候,她坐着父亲的车里看着窗外,那是她陌生的城市,父亲部队的驻地,父亲难得周末有空带她出去看看。车经过民居时,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太太抬起了头,眼中向她来的就是这种眼神,她吓得缩进了父亲的怀里。曾经以为已经忘记了,可是那一幕却深深的印在她的心中,那只是一双,而现在,她就在无数的这种眼神之中,恐惧再次倒了她。

 “为什么?”蔡琰不解,她从来就没了解过,她没问过父亲为什么老太太要那么看自己,父亲也没向自己解释过。现在这些平民,她也不认识,可是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来看自己?

 家将没功夫理她,拼命扬鞭,口中还不停在喊,‘让开,让开!’随着他的喊叫,在无数双充仇恨与望的眼神中,他们穿cha而过,可是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一般,蔡琰觉得此时大家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。

 “杀了他们,抢马!”不知道谁喊了那么一声,人群终于暴怒了,一齐向他们聚集过来。

 家将也是经过事的,拿着马鞭打着前面的人,让马过去,蔡琰看到马蹄之下还有倒下的民,可是她不敢喊停。她知道,此时停下来,死的就是她和家将,她闭上了眼睛。

 人越来越多,马也越走越慢,突然,家将直起身子“小姐,过会闭着眼睛,什么也不要想,抱紧马脖子,马不停,你不要停,知道吗?”

 还没等蔡琰醒悟过来,她的手被扒开,家将跳下马去,她猛的睁眼,却被家将按在马背之上,她老实的抱紧了马脖了,马突的好像被什么刺中了,发起狂来,蔡琰只能闭眼咬紧牙关,死死的趴在马背上,抱紧马脖子。

 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家将跳下去,一面给马减轻负担,一面只身对付民,好让她能独自逃走。她想到那天,她对母亲说,除了她,谁会为了一把琴而弃生命与不顾?那时,她傲然的不相信任何人。是啊,除了自己,谁也不会只是为了一把琴而置别人的生命与不顾。

 蔡琰一直知道自己自私,而且她一直认为自己自私是没有错的,试问谁不自私?她坦然的面对着自己的缺点,悠然的过着自己的人,关其它人什么事?她的人生格言是,‘在不损人利已的情况下,自私快乐的活着。’可是现在她知道,这是错的,人不可能一边自私还能一边快乐。

 她为了她和仲道的琴,牺牲了一条活生生的命,更过份的是,她竟然此时想不起家将姓甚名谁,有没有儿老小?这就是自己吗?因为自私,于是谁也不放在心上,好容易放了个仲道,于是,因为放进了他,而害死其它人?难不成在她的心里,仲道的琴比人命更宝贵?

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,马倒在了地上,连带着,蔡琰也跟着摔倒在地。蔡琰这才睁开眼睛,不苦笑起来,真的有缘吗?她到了当初亲时扎营的河边,当初虽是草草搭建的木桥还稳稳的架在河上,不过,似乎后来有人修补过。回头看,他们曾经扎营的地方已经杂草丛生,四年多了,那时她还是父母双全的幸福女孩,而此时,她丧夫,丧父,人生过得一团糟。对面就是河东,仲道就葬在那里,也许她应该去陪伴他?

 从马身上解下琴,背在背上,默默的向记忆中的地方前行,她脑中一片空白,除了仲道,她一闭上眼就是家将浑身是血的身影,她拖着沉重的脚步,茫然的冲着那个地方走着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去说给仲道听,然后给仲道弹琴,最后永远的和他在一起。

 刘豹带着若大的队伍慢慢前行,在汉多年,很多东西不是说不要就能不要的,而且,还拖着一付若大的棺材,行程自然要慢得多,当然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明知道应该快点走,已经是四月天了,虽然是北方,天气还算凉爽,可棺材不等人的,可是他还是快不起来,到了入河东的桥边,他不微笑了一下,四年多前,就是这儿,把自己裹成一团的蔡琰烤了,煮了鱼汤,也是这儿,他第一次听到蔡琰弹琴。此时此刻他们应该在去山东的路上,她是不是还坐在那舒适的大车里,默默的弹琴看书,从此以后,用寂寞来埋葬她自己?

 “少主?”阿蒙看到少主呆呆的停下来对着桥头发愣,他可是人,哪里还记得这儿。

 但素儿却记得,伸头出来,本来想兴奋的叫阿蒙,一起忆往昔,他们俩的初相见的。结果正好看见阿蒙那不识趣的茫然。

 “阿蒙,你个傻子,你忘记在这儿我们住过一夜,你还送我一个木刻的小马?”素儿真是气得不行,真是被他气死了。

 阿蒙挠挠头,四处看了一眼,心里还在打鼓,真是这儿?在他看来,中原的地方哪儿都差不多,可是,想想,还是不要继续去触素儿的眉头好了,四下看看,他突然皱起来了眉头。刘豹在阿蒙转头时,也随着他的目光瞟了一眼,但没做声,阿蒙已经跑开了。

 阿蒙看到河畔边的死马了,这兵荒马的年代,看到一两具马骨倒是正常的,这么新鲜的马尸倒是少见得很。若是主人的爱马,必会小心埋葬,若不是,自然分与食之,无论怎么样也不会就这样丢弃在路边。

 作者的话,不占正文字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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